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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实务] 转载:解读《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导意见的函》--挂证时代即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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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7 12:03:31 |黑龙江|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ssy 于 2016-8-7 12:07 编辑

转载:解读《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导意见的函》--挂证时代即将终结


建市施函[2016]86号--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近日一则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发生重大变化的传闻火遍建工圈,小编话不多说,直接上内容,各位自行斟酌……
       日前,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函至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就“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
三、2017的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此函一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征求意见函虽只有寥寥几行,但却影响深远!此次调整的政策目标,重心在于企业的工程业绩,以及通过业绩反映的诚信情况。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考核的不再是建造师数量,而是能够真正在现场做项目的最关键人员——项目经理,而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不用建造师做资质,只用来做项目,只要满足项目需要,施工企业不必储备那么多的建造师证书。
很多人认为此政策如果真的实施了,将极大遏制建造师证书挂靠,并很有可能彻底终结注册建造师的挂证市场,而凭借证书挂靠就能轻松挣钱的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这种说法只是人云亦云。更有网友认为建造师考试会由此取消,这更是无稽之谈。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建市施函[2016]86号)








相关解读:
假设按“征求意见函”内容执行,这将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至少如下六方面的重大影响:
一、资质门槛降低,资质在市场中作用大大减小,将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
二、维护资质的成本降低,企业资质挂靠将减少,有一定实力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申请资质,走自营之路;
三、通过出借资质生存的建筑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这类企业有必要快速提高自营能力;
四、用于企业资质申请和升级的个人证书挂靠(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将消失;
五、注册建造师将真正在工程项目上发挥作用,原先挂靠这部分费用将分流到企业利润和项目部真正干活的人;
六、建筑企业又一次得到改革红利,消除了企业资质挂证人员费用,又一次减负,初步估计,全年建筑企业减负总和将超百亿。
中国建筑业正在处于市场环境、政府监管的大变革期,机遇与风险并存!建议大家早做深入研究并梳理出相应对策,让企业和个人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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